返回列表
NG体育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材料检测采购公告
发布者:小编发布时间:2023-11-22 09:20

  NG体育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材料检测采购公告“《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113号)、《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新增部分检测项目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2018】第2号)、《关于调整增补一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通工协【2019】第1号)、《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交质公[2016]8号)”(缺项参照权威部门行业标准)的定价,按所报费率确定结算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与工程施工同步,且满足图纸设计和现行检测规范要求,一般检测项目能够在1天内提交检测报告(特殊检测除外),工程完工后提交竣工检测评价报告。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及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NG体育,同时满足DGJ32/J21-200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注:根据DGJ32/J21-200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第3.0.13要求,海安市外的检测机构应到本市检测主管部门备案。(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及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1.2023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须在10分钟内完成系统报价NG体育,否则默认其投标函报价为系统报价。

  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NG体育、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